新官上任三把火,王泰坐镇北地,第一个推行的新政策就是“耕者有其田”,解决土地兼并。
解决土地兼,并就不可避免地要解决豪强、官绅勾结的问题。
为推行新政,他仿效后世,在县级的行政机关下,建立了新一级的乡级机构,推行新政,彻底解决官吏腐败。
明代基层组织,城中称坊,近城称厢,乡村称里。凡一百一十户为一里,设里长,里下为甲,设甲首一人,负责地方民政、教化、赋税、争讼等事。里长对贯彻官府的政策,维持基层社会秩序,调解争端,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,所谓“下有益于民事,上有助于官司”。
但随着经济发展,世风日下,里长、甲首皆为豪强官绅们把持,地方统治,沦为胥吏和豪强官绅勾结下的产物,官府的作用,已经大大减弱。
北地虽然糜烂,豪强大地主们实力大损,但乡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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